的‘侵权’,我的当事人龙门药业开发的‘回天散’,是基于古老的中医理论和现代药理学研究的重大创新成果。其处方构成、药材炮制工艺、提取技术、质量控制标准,与原告专利中模糊不清的描述存在本质区别。我们的专家证人稍后将向法庭详细解释,两者在活性成分、配比、作用机理、乃至最终疗效和安全性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回天散’绝非原告专利的简单等同物。”
“更为关键的是,”罗斯坦的声音充满了力量,“‘回天散’正在进行严格的III期临床试验,初步数据表明,它在改善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认知功能和生活质量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如果仅仅因为一项有效性存疑、范围模糊的专利,就中断这项可能造福全球数千万患者的重大研究,那将是法律的悲哀,更是患者的灾难!颁发临时禁令必须满足‘不可挽回的损害’、‘胜诉可能性’、‘利益平衡’和‘公共利益’四要素。原告无法证明其会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他们根本不生产产品),而中断‘回天散’研发对公共卫生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在原告专利有效性存疑、侵权事实未明的情况下,草率颁发禁令,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罗斯坦的陈述,逻辑严密,有理有据,不仅从法律和技术层面反驳了原告,更将议题提升到了公共利益和患者福祉的高度,引起了陪审员和部分旁听者的共鸣。
科恩立刻起身反驳,双方围绕专利的有效性、侵权是否成立、临时禁令的适用条件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科恩咄咄逼人,抓住奥托专利形式上的“优先权日”优势不放,强调法律对在先申请人的保护。罗斯坦则稳扎稳打,不断质疑奥托专利的实质有效性和其诉讼行为的恶意本质。
庭审进入专家证人质证环节。奥托医药的专家,那位药学教授,在罗斯坦的交叉盘问下,显得有些捉襟见肘。当罗斯坦追问其是否亲自验证过奥托专利中的“组合物”具体如何制备、有何具体效果时,教授不得不承认没有。当被问及“回天散”公开的有限成分信息是否必然落入奥托专利那极其宽泛的权利要求范围时,他也无法给出肯定答复,只能含糊地说“可能相关”。
轮到被告方的专家证人,Dr. 陈明哲登场。他用流利的英语,结合清晰的图表和动画,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回天散”的研发思路、处方精髓(在不泄露核心机密的前提下)、与现代药理学结合的理论基础,并展示了部分已公开的临床前数据和早期临床安全性数据。他着重强调了“回天散”是基于中医“君臣佐使”和“整体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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