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拥有的美国专利‘US9,XXX,XXX B2’。其权利要求明确涵盖了包含人参、灵芝、石菖蒲等多种特定植物提取物的组合,用于改善认知功能。其优先权日,早于被告方相关专利申请整整三天!”
科恩转向被告席,目光锐利地看向聂虎和大卫·罗斯坦:“而被告,中国的龙门药业,在明知或应知我方专利存在的情况下,仍然开发、测试并意图商业化了与我们的发明实质性相同的产品——所谓的‘回天散’。这不仅是对我方专利权的公然侵犯,更是对全球创新秩序的蔑视!”
他接着展示了龙门药业“回天散”的公开资料和专利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并请出了己方的专家证人——一位来自某知名大学的药学教授,试图从技术角度论证“回天散”的处方落入了奥托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至少是构成了“等同侵权”。
“鉴于被告的侵权行为正在进行,且其产品一旦上市,将对我方潜在的专利许可市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科恩加重了语气,“我们恳请法庭,立即颁发临时禁令,禁止被告在美国境内继续进行任何与‘回天散’相关的活动,直到本案做出最终判决。这是对法律的基本尊重,也是对创新者的必要保护。”
科恩的陈述条理清晰,富有煽动性,将奥托医药塑造成了无辜的、权利受到侵犯的“创新者”,而龙门药业则是意图搭便车、侵犯知识产权的“抄袭者”。旁听席上响起一阵轻微的议论声。
杰克逊法官面无表情地听完,看向被告席:“罗斯坦律师,你可以开始陈述。”
大卫·罗斯坦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西装。他年过六旬,但目光依然锐利,声音沉稳有力,与科恩的咄咄逼人形成鲜明对比。
“尊敬的法官阁下,首先,我要纠正原告律师一个根本性的错误。”罗斯坦的开场白平静却坚定,“本案的核心,并非简单的侵权指控,而是原告方一项有效性存疑、保护范围模糊不清的专利,是否能够被用来阻止一项真正具有突破性潜力、旨在挽救数百万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及其家庭的新药研发。”
他拿起一份厚厚的文件:“这是我们对原告专利‘US9,XXX,XXX B2’的详细分析报告。我们认为,该专利至少存在以下严重缺陷,使其很可能在后续的无效程序中,被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宣告无效。”
罗斯坦走到法庭前方的显示屏前,开始展示PPT。
“第一,公开不充分。原告专利说明书中,对所谓的‘植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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