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乱过。”
布伦南说,他的声音刻意压低,似乎害怕被第三个人听到一样。
“他进来的时候,这里至少有二十几个拿着长枪的枪手,在追杀着他的同伴,他孤身一人进来救援,然后把枪手们都杀了一大部分,吓跑了剩下的,最后还杀了一头怪物。”
他停顿了一下,低头看着地上那具怪物的尸体。
“还有这东西,你看看附近的弹着点,这个人在换枪,他一边移动一边换枪,保持火力的持续性,不给怪物机会……这说明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同时也很强壮,一般人可没办法背这么多枪和弹药,还能这样走动。”
他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放在鼻子下面闻。
“我在费卢杰待过十四个月。”
他说。
“见过一些人开枪,海军陆战队侦察兵、三角洲、海豹……我很确定,那些把杀人当成手艺的人,在孤身一人面对这头怪物的时候,他们绝对没有这个人这么冷静和从容。”
他转过头看着多斯桑托斯,眼睛里有些许的恐惧。
“这个人……是天生的冷血杀手,杀戮机器。”
他把烟塞回口袋,双手叉腰。
“你知道我们在警校怎么教新人的吗?面对匪徒有优势火力和人数的时候,找掩护、请求支援、等待后援,这是标准程序。
但这个人不一样,他走进来,用一把水果刀杀了第一个人,抢了枪,然后一个一个地把剩下的都杀了,最后还宰了一头两米多高,皮毛能当防弹衣使用的怪物。”
他笑了一下,但那个笑容里没有快乐。
“真特么见鬼,我当警察的时候,怎么没有人告诉我,警察需要抓这样的怪物。”
多斯桑托斯沉默了一会儿。
“我们查不到他的身份,所有目击者都死了。流浪汉那边我们找到了三个幸存者,但他们什么都没看到……现在的情况就是,除非这个人下一次犯罪,并且留下指纹信息,不然我们没有任何希望。”
“那么他的同伙呢?”
她犹豫了一下。
“差不多,没有目击者……不过,最后他和怪物决战的地方有人类的血迹,我们判断这是他的同伴与怪物肉搏时留下的。
这个家伙强壮得不太像人类,根据怪物皮毛上的拳印判断,他拳头的冲击力和泰森的差不多。”
布伦南看着她。
“核对警察局的生物信息数据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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