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斯桑托斯说。
“点22口径,近距离开火,开枪的人很冷静,手很稳。”
她蹲下来,指了指尸体旁边的地面。
“这里还有一部对讲机,掉在地上,我们检查过了,频道还开着,他死之前在用对讲机和外面的人通话。”
布伦南弯腰捡起那部对讲机,按了一下通话键,里面只有嘶嘶的电流声。
“这个人……”
他指了指矮个子枪手的尸体。
“他知道开枪的人就在附近,他在用对讲机求援,但是没来得及。”
他看了一眼承重墙的位置,又看了一眼过道另一头的方向。
“开枪的人杀了一个,然后转移位置,一刻不停,在这个人打电话的时候绕到他背后。”
他摇了摇头。
“这不是在交火。这是在猎杀。”
他们继续往前走,废弃机器的阴影在地上拉出长长的形状,像一座座倒塌的纪念碑。
厂区内每隔一段距离就最少躺着一具尸体,有些是枪手,有些是流浪汉。
枪手的装备很杂乱,除开消失不见的枪械之外,这些尸体基本上都是寻常衣服外面套着一件黑色背心,以此来区分敌我。
流浪汉则什么都没有,他们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方。
布伦南大概数了一下,就在他见到的尸体中,枪手有二十一具,而流浪汉约莫五十多具。
然后他们走到了过道尽头的仓库内。
那里有一台废弃的龙门吊,旁边躺着一个东西,那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他妈奇怪的东西。
它蜷缩着,像一只被车撞死的大型犬,但当布伦南走近的时候,他才看清这东西的真实尺寸—……如果它还活着,站起来的话,至少有两米高。
毛皮是黑色的,在晨光下泛着一层不自然的油光,它的那张狗脸已经被子弹打得不成样子了。
布伦南能看到至少三发不同的弹头造成的伤害,一发霰弹在左侧脸颊上撕开了一个洞,两发点22打在额头上,子弹镶在头骨上,还有一发7.62毫米子弹钻进它的右眼眶,掀飞了后脑勺。
但这东西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是它的尺寸,也不是它的牙齿,而是它的手。
那双手太长了,手指比正常人的长出一倍,关节处的骨节突出,指甲又厚又硬,像某种爬行动物的爪子。
即便死了,那些手指还微微弯曲着,像是在抓什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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