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马村“12·7”群体性的事件处置情况的纪要》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
签发单位:福星市公安局西山分局
日期:2003年12月15日
陈冰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她深吸一口气,手指滑动屏幕,一页页看下去。
文件用冷静、客观、甚至有些刻板的官方笔触,记录了事件的“起因”:上马村部分村民因不满兴隆化工厂长期排污导致的环境污染及健康损害,在多次反映无果后,于2003年12月7日下午,聚集约两百余人,前往化工厂门口及主要道路抗议,导致交通堵塞,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接下来是“处置过程”:接到“相关方面”通报和指示后,西山分局在“上级统一指挥下”,迅速调集警力(文件中列出了出动的人数、车辆、装备),前往现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少数别有用心分子煽动下”,部分村民情绪激动,与现场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为“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稳定”,现场指挥员“依法果断采取必要措施”,使用了“警戒带隔离、警棍驱散”等方式,“迅速平息了事态”。
“处置结果”:事件造成“多名村民受轻微伤”(具体人数和伤情一笔带过),“少数带头闹事者被依法传唤教育”,化工厂恢复正常秩序。文件强调,“经有效工作,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相关不实信息也未在媒体扩散”。
通篇措辞,将一场因环境污染和健康受损引发的民众正当抗议,定性为“群体性的事件”、“影响秩序”、“少数人煽动”,将警方的大规模出动和武力驱散,美化为“依法处置”、“平息事态”。
陈冰感到一股冰冷的怒火在胸腔里燃烧。但她的目光,死死盯住了文件的最后几页。
那里是附件和签批页。
附件里,有一份当时被扣押的村民手写请愿书的照片复印件,字迹歪斜却触目惊心,罗列着化工厂排污、牲畜死亡、儿童患病等事实,后面按着数十个鲜红的手印,像一片片干涸的血迹。
还有一份当日值班记录摘要,提到“接到市委相关领导电话指示,要求尽快妥善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化、舆论化”。
而最关键的一页,是文件的最终签批页。
在“分局负责人意见”一栏,是用蓝色钢笔签下的、力透纸背的两个字:
周震
旁边是他的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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